宫颈癌患者放疗后出现血尿、血便,应当如何处理?

宫颈癌放疗后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放射性直肠炎及放射性膀胱炎,在临床上常表现为血尿和血便。放疗开始后 3 个月内发生的放射性直肠炎及放射性膀胱炎称为急性放射性直肠炎或膀胱炎,放疗开始后 3 个月以后发生的放射性直肠炎及放射性膀胱炎称为慢性放射性直肠炎或膀胱炎。

如何预防?

对于宫颈癌放疗所致的严重血尿、血便,预防比治疗更重要。因为一旦出现慢性的放射性直肠炎膀胱炎,处理相对比较复杂,且时间持续较长,明显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那么,如何有效的预防呢?

对于减少放射性膀胱反应的方法有:

  • 首先,每次放疗时膀胱的充盈程度尽量与定位时保持一致,尽量避免尿路感染
  • 每日保证适当的饮水,尽量减少尿管或输尿管支架留置时间。
  • 采用调强放疗和三维后装腔内治疗,每次后装治疗时尽可能多地填塞纱布,使膀胱黏膜尽可能地远离后装施源器。
  • 如果使用对膀胱有影响的化疗药物,注意水化或解毒等预处理。

对于减少放射性直肠反应的方法有:

  • 首次定位及放疗期间尽量保证排空大便。
  • 保证合理的营养摄入,减少对胃肠道粘黏膜有明显刺激作用的药物或食物。
  • 采用调强放疗和三维后装腔内治疗。
  • 每次后装治疗时尽可能多地填塞纱布,使直肠黏膜尽可能的远离后装施源器。

放射性膀胱炎所致血尿应如何处理?

放射线对膀胱的发生机制起源于进行性膀胱壁的小血管闭塞,随之发生膀胱组织缺氧和组织损害,继而引起膀胱壁缺血挛缩、容量减少、甚至粘膜糜烂溃疡或坏死出血。

放疗所致的迟发性放射性膀胱反应包括尿频、尿急、尿痛、血尿、膀胱功能下降、括约肌功能障碍、膀胱容量减少和膀胱穿孔等。

放射性出血性膀胱炎,在盆腔放疗人群中有 5%~10% 的发生率。放疗所致的出血性膀胱炎可能发生于放疗结束后很长的时间,最常见于放疗后 2~15 个月的时间,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 持续的膀胱冲洗,激素类及粒巨细胞集落刺激因子、IL-11 (interleukin-11,白细胞介素-11) 等药物的灌注治疗。
  • 全身抗感染及止血治疗。
  • 覆盖于膀胱尿路上皮的粘多糖(glycosaminoglycan,GAG)保护层,为尿路上皮提供最初的屏障和生理保护,GAG 层补充治疗包括硫酸软骨素透明质酸钠膀胱灌注治疗,或者戊聚糖多硫酸钠口服治疗。
  • 高压氧可以促进毛细血管的生成和受损组织的愈合过程,目前认为它是唯一能使放射线引起的血管病变向反方向发展的疗法。
  • 手术治疗,包括激光手术止血。对于严重的无法控制的大出血,可采用膀胱动脉栓塞止血或膀胱上尿路分流 ± 根治性膀胱切除,但是手术可能导致泌尿系统永久的解剖和功能变化,较少采用。

放射性直肠炎所致血便应如何处理?

本病的发生与每次治疗的放射线剂量、每疗程的放射线总量、患者的营养状态、是否有手术治疗及化疗有关。

急性期主要原因为快速的代谢反应导致急性的炎症反应;慢性期的主要原因为粘膜下层持续的细胞因子激活导致进行性的缺血和纤维化及血管内膜的纤维化和坏死。

如果患者有糖尿病,吸烟,炎性肠病,胶原血管病(硬皮病),盆腹腔手术史,则会增加便血发生的概率及严重程度。

急性放射性肠炎几乎累及所有盆腹腔放疗患者。慢性放射性肠炎发生率为 2%~20% 的盆腹腔放疗患者,中位发病时间为放疗后 8~12 个月,晚发病的可在 10 年后甚至 30 年后才发生,多与肠壁血管炎以及持续病变有关

对于放疗所致的明显直肠反应或直肠出血,可以口服益生菌、蒙脱石硫糖铝,或者蒙脱石、硫糖铝、激素类及粒巨细胞集落刺激因子、IL-11 等药物灌肠,静脉使用甲硝唑糖皮质激素。对于慢性期的直肠出血,除了上述措施外,可采用高压氧治疗、内镜激光消融治疗、内镜下氩气等离子表面凝固术和介入治疗。对于比较严重或持续时间比较长的慢性便血直肠阴道瘘等可以行肠造瘘等促进直肠局部病变愈合。

最后,提醒一下广大患者,一旦宫颈癌放疗后出现便血或尿血症状,最好联系妇科放疗医生,根据医生的建议采取进一步的治疗措施

更新于 202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