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问医生:精神分裂症能治好吗?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在临床症状、病程、预后上,每个人的差异很大。有些患者经过系统治疗能获得康复,而另一些患者的病程为慢性持续状态、经常急性加重,需要终身治疗[1]。
精神分裂症“治好”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说一种疾病只有从根本上治愈、并且不再复发,这才叫 “痊愈”的话,那么精神分裂症确实是不治之症。但这个标准并不科学,因为就连感冒也不可能治好后就永不再得。所以,治愈的标准不是终生不再犯,而是症状消失。从这个意义上说精神疾病也是可以治愈或者说暂时治愈的。
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痊愈标准有两条:
- 精神病性症状全部消失;
- 自知力完全恢复。
以此为标准,在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中,有六成以上能够达到临床治愈,首次发作者的治疗效果更好[2]。
不过,精神分裂症的治疗药物有一些副作用,会使人显得呆板、迟钝,容易复发,而且复发率也确实相当高[3]。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患者达到临床痊愈,但仍不能参与正常的人际交往和学习工作。正因如此,在很多时候,虽然医生认为患者已经治好了,但其他人仍然觉得他们“有毛病”。
如何判断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效果呢?
在精神分裂症的全病程治疗中,既需要快速控制阳性症状,又需要兼顾长期疗效和预防策略,防止疾病慢性化。疗效判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急性期,精神病性症状的控制和消除情况,以及阴性症状的严重程度(医生常使用 PANSS 量表);
- 维持期治疗,患者病情的稳定程度,有无复发和病情波动;
- 社会功能和认知功能恢复的程度;
- 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情况、不良反应的程度(医生常使用 TESS 量表),包括锥体外系副反应、代谢综合征等;
- 是否出现了其他合并症,如抑郁症、强迫症和药物滥用等(可进行对应的专业量表评估)。
相比复发者,首发者对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更敏感。大部分首发者在治疗第 1 周就能看到疗效,精神病性症状会得到快速控制,大多数表现基本正常,其语言、行为、思维逻辑、情感反应均可基本恢复到正常状态;有时可残留反应迟钝、动作迟缓、言语贫乏、意志减退等阴性症状,但基本不影响生活和学习。
同时,患者可能会出现一些抗精神病药物的不良反应,比如:体重增加、肌张力增加、手抖、流口水、坐立不安等。病情缓解后,患者自知力基本恢复,认识到自己处于疾病状态,可能会出现抑郁、焦虑情绪。
一般来说,急性期抗精神病药达到治疗剂量后,需持续治疗 6~8 周。若无缓解,则继续使用该药物的意义并不大,即宣告该药无效。
首次用药效果不好者,可考虑换用另一种抗精神病药物。换药时需考虑个体因素和疾病特征,尽量选用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换药过程中需评估精神症状、不良反应、反跳现象。同时,家属应对治疗充满信心,不应首先气馁,并给予患病亲人足够的心理支持,鼓励其积极治疗。
总的来说,药物不能治愈精神分裂症,但可以长期控制症状。就像糖尿病一样,科学家至今也无法“攻克”糖尿病,但长期降糖治疗能使糖尿病患者获得和常人一样的生活质量。因此,请您和家属正确看待抗精神病治疗。
共同作者: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神科医生 康冬禹 刘宸晨
参考文献 共 3 篇
[1] 陆林.沈渔邨精神病学第6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