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查出焦虑症,能吃药吗?

1周前,李女士来到笔者的诊室。她看上去非常紧张,刚一坐下来,就不停诉说对家人、工作、身体的各种担忧。笔者能从她的言语中感受到,她怕笔者烦,但仍然说个不停,还有心慌不适、满头大汗等其他表现。就诊中,她还多次站起身来,反复摆弄衣服、搓手指等。当笔者告知她可能患了焦虑症时,她变得更加紧张,甚至喘不过气来。笔者让她做了一些放松的动作,帮她慢慢平静下来。李女士这才进入正题:

她怀了二胎,目前3个月大,因近来一直紧张焦虑而前来求医。当得知自己可能患了焦虑症、且需要吃药后,她一下子变得更加担心,所以才有了刚刚的紧张一幕。

基本了解情况后,笔者向她做了耐心的解释:焦虑症是一种很常见的精神障碍,而且不属于重性精神障碍。一般来说,只有中度和重度的焦虑症是建议以药物治疗为主的。

临床上常用的焦虑症治疗药物包括4大类:抗抑郁药物、苯二氮卓类、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和5-羟色胺1A受体激动剂。其中,抗抑郁药物是一线用药,最常用的包括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和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其他三类药物作为辅助用药。

上述4类药物对妊娠期妇女会有什么影响呢?

原则上来说,妊娠期是不建议服用药物的,因为相当数量的胎儿畸形是由于妊娠期用药不良引起的。各种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均可能导致胎儿畸形,但也不是每种药物都会引起。

妊娠的不同阶段,胎儿发育各有特点,因此药物的作用也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在妊娠的前3个月,因受精卵正处于相继分化阶段,各系统尚未完全形成,此时孕妇用药最易导致胎儿畸形。

但实际上,在妊娠期孕妇难免不使用药物。据统计,妊娠期用药的妇女高达80%左右。因此,应当根据不同药物对胎儿的危害性,来有针对性地使用药物。

目前最权威的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类,是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制订的标准。FDA将药品的安全性分为A、B、C、D、X五类:

A级

在设对照组的药物研究中,在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药物对胎儿产生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

在动物繁殖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或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发现药物有副作用,但这些副作用并未在设对照的、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

C级

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或尚无设对照的妊娠妇女研究,或尚未对妊娠妇女及动物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

D级

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但尽管如此,孕妇用药后绝对有益(例如用该药物来挽救孕妇的生命,或治疗用其他较安全的药物无效的严重疾病)时可以考虑使用。

X级

对动物和人类的药物研究或人类用药的经验表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而且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无益,因此禁用于妊娠或可能怀孕的患者。

  • 治疗焦虑症的4大类常用药物中,5-羟色胺1A受体激动剂丁螺环酮属于B级,相对比较安全。
  • 抗抑郁药物中大多属于C级,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时,可以考虑使用。但帕罗西汀和部分三环类抗抑郁药物属于D级,一般不建议使用。
  • 苯二氮卓类药物大多属于D级,一般不建议使用。其中,艾司唑仑三唑仑属于X级,应当禁用。
  • 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大多为C级或D级,在焦虑症中应用相对较少,如果需要使用,应尽可能选择C级的药物。

当然,如果能够用非药物治疗的手段控制孕妇的焦虑症状,应当优先考虑,比如放松疗法、正念治疗、生物反馈治疗、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认知行为治疗等。

更新于 2021-09-17